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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管理|家族信托功能解读:资产隔离与资产配置

2023-10-17

当委托人的资产被放入家族信托后,该部分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已经从委托人名下转移到了受托人名下,而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资产也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

资产隔离的基本原理

信托法的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信托法的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家族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家族信托一般为他益信托。

资产隔离是家族信托一个经常谈到的功能。其基本的原理是:当委托人的资产被放入家族信托后,该部分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已经从委托人名下转移到了受托人名下,而信托受益人对信托资产也没有法律上的所有权。

因此这部分资产,既不会体现在委托人的资产负债表里,也不会体现在受益人的资产负债表里。而信托受托人虽然是该部分资产的法定所有人,但其是以受托人身份持有的,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也是相区别的。

所以如果将来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发生债务上的纠纷,就不会影响到已经放入信托的这部分资产了。运用家族信托将一部分资产同个人名下的资产隔离开,从而达到对抗债权人,保障资产的功能。

资产隔离的实际操作

那么是不是只要成立了家族信托,委托人就一定可以合法规避债务呢,答案显然是不可以的,如果一个委托人已经欠下大笔债务,再想通过家族信托来规避债务,那么整个自由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石都会被打破。

而且根据信托法的第十七条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信托法的表示,如果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呢?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到底在何种情况下能够产生作用呢?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学界普遍认可的准则有两条:首先是信托委托人在成立信托的时候没有发生的债务;其次是信托委托人在成立信托的时候没有可预见的债务。

对于第一点,较容易理解和把握,当信托委托人成立信托的时候,到底有没有现时的债务问题,是可以搞清楚的。

问题是对于第二点,对于“可预见的债务”,到底该做怎样的解释?有一种观点认为,一年的期限可以作为判断“可否预见”的参考标准之一。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的实现还是较为复杂的,目前我国仍没有实现信托财产登记,也没有破产隔离的相关实施细则。再加上目前的家族信托中,委托人仍对信托财产有相当的控制权。对于已经设立的家族信托财产的有效性的判定,只能由法院进行裁决。

不过,目前国内对于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有一个共识,即设立家族信托比不设立家族信托当然更好。当未来涉及债务纠纷,如果客户设立了家族信托,只要成立时没有恶意,我们相信信托财产的隔离会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家族信托并不仅仅意味着财富的传承,还能够通过信托来实现委托人对财产的特殊需求,这个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随着中国的高净值客户保障自身财富的需求愈加强烈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持续完善,家族信托的资产隔离功能必将成为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的一把利器。

资产配置的基本原理

资产配置,是在一个投资组合中选择资产的类别并确定其比例的过程,是我们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的主要内容。

虽然客户经常更关注具体的产品如股票、基金以及这些产品的买卖时机,但是研究表明资产配置对投资组合业绩的贡献率达到90%以上。

一夜暴富不是资产配置的目的,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分散投资有效控制整体组合的风险,将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来使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程度与其个人的风险特征的配合。

特别是十年前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金融市场波动大幅加剧,各国政府频频出手也打乱了市场的预期,在各种冲击下各类资产表现更为趋同,传统配置理论构建的组合表现远不及预期稳健,因此如何管理好整体风险显得更为重要。

传统的资产配置方法,主要的分析是静态的,对于资产收益率的时变性或可预测性考虑不充分,对于关注长期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者缺陷比较明显。

在传统资产配置过程中,资本的分配是起点,风险分配成了结果,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经济周期的增长阶段。而我们基于风险的资产配置方法,资本的分配是风险优化的结果,所形成的风险多元化的组合在整个经济周期有望实现稳健的业绩。

基于风险的资产配置方法,首先是对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定义;然后计量每个资产类别对投资组合总风险的边际贡献;根据各类资产的边际贡献和总风险的关系构建等风险权重的组合。

采用这个方法可以有效规避投资收益率的预测,而对风险的计量方法虽然复杂但可以提供相对稳定的预测值,因此构建的组合在长期看表现更为稳健。

对于家族信托,高额回报并非成立家族信托的主要目标,财富传承才是最重要的功能。为实现财富传承的目的,在资产配置上保证长期的本金安全,收益及现金流稳定是题中应有之意。

基于风险的资产配置方法构建投资组合能在整个经济周期中实现稳健回报,非常适合家族信托的资产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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