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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总结版)

2023-11-15

诉讼离婚中

法院准予或不准离婚

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作为区分的界限

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

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婚姻关系破裂:法院会考虑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例如双方是否已经分居、是否有严重的沟通障碍、是否无法共同生活等。这些因素都可能表明夫妻感情已经无法挽回。
  2. 家庭暴力或虐待:如果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法院会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家庭暴力或虐待行为包括身体暴力、精神虐待、经济控制等。
  3. 婚外情或出轨: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婚外情或出轨行为,这也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这种行为通常表明夫妻之间已经失去了信任和尊重。
  4. 无法共同生活: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例如双方的生活习惯、价值观、信仰等存在严重分歧,这也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迹象。
  5. 其他因素:除了上述标准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相关因素,例如夫妻之间的性生活是否和谐、夫妻财产分配问题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对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产生影响。

在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听取夫妻双方的意见和证据。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会作出离婚判决,结束双方的婚姻关系。

另外,对于其他可能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已废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的14种情况,仍然可以作为参考,帮助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这种情况通常会破坏夫妻之间的正常生理需求,导致感情逐渐疏远。

  1.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可能缺乏共同兴趣和价值观,导致无法建立稳定的感情基础。

  1.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精神疾病可能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正常沟通和互动,导致感情逐渐恶化。

  1.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欺骗和欺诈行为会破坏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尊重,导致感情逐渐破裂。

  1.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这种情况表明夫妻之间可能存在沟通障碍或其他问题,导致无法共同生活。

  1.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这种情况下,夫妻之间缺乏真正的感情基础,可能难以共同生活。

  1.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分居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逐渐疏远,难以恢复。

  1.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过错方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

  1.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重婚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也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1.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这种情况下,一方的不负责任和不履行家庭义务的行为会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

  1.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这种情况表明一方已经触犯法律并受到惩罚,同时其行为也严重伤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

  1.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这种情况下,一方的不负责任和不出现会导致夫妻之间的沟通障碍和信任危机。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虐待和遗弃行为会严重破坏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基础。

此外

民法典新规定了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婚姻

(一)因胁迫结婚的;

(二)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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