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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师|婚前个人积蓄婚后变化部分的归属

2023-11-30

一方使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房屋、车辆等有形财产,如果能够明确认定是来源于其婚前的个人积蓄,则不属于生产、经营收益范畴,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投资收益的归属一直是夫妻财产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一方用其个人财产在婚后投资的,必然花费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投资经营行为是夫妻婚姻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无论初始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部分原则上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投资收益的归属可能会有所例外。主要有两种情况:孳息和自然增值。此处所指的孳息是在狭义范围内使用,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比如树所结出的果实或动物之产物如鸡蛋、羊毛。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物,如银行存款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资金、劳动、努力、管理等无关。例如,房屋价格的上涨就是一种自然增值。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孳息是否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理论界存在一些分歧。

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孳息的产生与夫妻共同财产有密切关联,或者是由夫妻双方的共同努力所导致的,那么可以考虑将这部分孳息归入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孳息的产生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直接关联,或者仅是一方独立劳动的结果,那么就不应将其归入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婚后投资收益的归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投资的时间和精力、投资经营行为与婚姻生活的关系、孳息和自然增值的具体情况等。

在现代立法中,有些国家如意大利和瑞士等国民法明确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法国民法则稍有不同,对婚前财产的孳息进行区分,仅规定天然孳息归夫妻共有,而法定孳息仍归个人所有。有学者认为,由于亲属法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因此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应当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这属于民法关于孳息归属原物所有权人的一般原理在亲属法中的例外。

然而,我们认为,孳息归属于原物所有权人是民法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家庭领域中,基于夫妻别体主义原则,并没有特别例外规定的必要。孳息和自然增值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该财产所付出的劳务、扶持无关,认定为个人财产既符合民法一般原理,也符合公平原则。

当一方使用婚前财产进行投资,例如炒股、买基金等,这些行为属于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既可以获利,也可能具有相当的风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炒股、买基金等投资必然会占用该方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应当属于夫妻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投资赚了钱,在没有另行约定该笔财产的归属问题时,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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