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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离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法院这样判!

2023-12-12

妻子提出离婚、析产,丈夫突然冒出一笔巨额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如何处理?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一、基本案情

田女士与王先生于2008年结婚,2011年生育一女。婚姻期间,田女士一边照顾家庭,一边协助王先生经营公司。2022年,田女士偶然发现王先生婚后多次出轨,且同他人已生育一子。田女士备受打击,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并就女儿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等事宜提出相应诉求。

庭审中,两人均同意离婚,且对女儿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案等事项没有争议。但双方对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持不同意见,尤其是针对一笔“夫妻共同债务”存在较大争议。王先生称,2022年双方分居后,其曾向案外人转出一笔500万元的款项,王先生称该笔款项系其向案外人偿还借款。田女士则认为上述款项是王先生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伪造的夫妻共同债务。

二、法院判决

在法庭上,王先生为了证明他收到的500万转账交易是用来偿还案外人借款的,他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借据、银行交易明细和收条。这些证据显示,王先生确实曾经收到案外人转账的500万元,但这并不是借款。王先生在诉讼过程中承认,这笔款项实际上是用于业务往来的款项,而不是借款。

然而,王先生在之前的诉讼过程中做出了虚假陈述,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妨碍了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这种行为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法院依法对王先生进行了司法处罚。

法院决定对王先生罚款人民币2万元。此外,考虑到王先生的不诚信行为以及他在婚姻期间出轨并与他人生育子女的情况,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了判决。法院判定田女士应获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而王先生只能获得30%。同时,法院也支持了田女士关于10万元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王先生接受了法院的司法处罚决定,并按时缴纳了罚款。双方都没有对判决提出上诉,所以该案件的判决现在已经生效。

三、法官说法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首先,法院会要求丈夫提供证据证明这笔巨额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他个人的债务。如果丈夫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法院将不会将其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如果法院认定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它会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债务情况来制定一个合理的分割方案。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分割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进行裁决。

最后,如果法院认定这笔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法院认可妻子的主张,那么妻子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者重新审理该案。

总之,在离婚析产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证据原则,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三条 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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