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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师|亲人因抚恤金对簿公堂,该如何分割?

2023-12-21

抚恤金是死亡后产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合法财产,所以不是遗产。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是以均等分割为原则但同时还会综合考虑各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扶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经济状况等客观情况以确保抚恤金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且不违背抚恤金发放的目的与初衷。

亲人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老人与儿媳、孙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甲是张某乙的父亲,王某是张某乙的妻子,而张某丙和张某丁则是张某乙的两个女儿。在2022年2月4日,张某乙在兰陵县为一位名叫李某的案外人提供劳务时,不幸因故去世。

在张某乙去世后,李某与王某、张某丙、张某丁签订了一份《一次性死亡救助补偿协议》。这份协议中明确规定,李某需要一次性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赡养费等共计135万元。协议签署后,李某按照约定,通过转账方式将这笔款项汇入了张某丁的银行账户。

然而,张某丁在收到这笔款项后,并没有与张某甲进行分割。这让张某甲感到非常不满,因此他决定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张某丁返还337500元。

在法庭上,张某甲指出,这笔款项并非是张某乙的遗产,而是张某乙的近亲属们共同的财产。他认为,张某丁应该将其中属于他的份额返还给他。然而,张某丁并不认同这个观点。她认为,这笔款项是李某支付给她们的补偿,与张某甲无关。因此,她拒绝了张某甲的要求。

二、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本案时,主要围绕两个争议焦点展开:一是《一次性死亡救助补偿协议》中约定的款项的性质,二是上述款项应当如何进行分割。

首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自然人死亡之后,给予死者近亲属的物质补偿和精神慰藉,系张某乙的近亲属基于张某乙死亡这一法律事件而享有的权利。因此,协议中约定款项的性质并非是张某乙的遗产,而是张某乙近亲属的共同财产。

其次,关于如何分割这笔款项,被告王某、张某丙、张某丁认为应该在扣除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后,按照与死者生前生活的亲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生活来源等因素进行分割。但法院认为,丧葬费是用于安葬祭祀死者,由子女支出,符合传统风俗及孝道要求。将丧葬费从死亡赔偿金中予以扣除,既无法律依据,亦不符合孝道传统。而且,张某甲晚年丧子,同样在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和创伤,亦应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

最后,法院认为,张某甲、王某、张某丙、张某丁作为张某乙的直系近亲属,均系该共有财产的权利人。由于各方对分割涉案共有财产未作明确约定,应视为按份共有并平均分割。为此,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张某丁给付原告张某甲享有的共有财产四分之一的份额即337500元。被告张某丁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官说法

当亲人去世后,抚恤金的分割问题确实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而是由单位或政府提供给遗属的一种经济补偿,用于缓解因亲人去世带来的经济压力。

在分割抚恤金时,应该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考虑到各遗属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一般来说,可以根据遗属与去世者的关系、经济状况、生活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如果遗属之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法庭上,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抚恤金进行公正的分割。同时,老人、儿媳和孙女也应该尊重法律判决,并尽量避免情感上的冲突和矛盾。

总之,在处理抚恤金分割问题时,应该以理性和公正的态度来面对,并尊重法律的规定和判决。

四、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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