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 :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私人财富管理师|男方去世留下百万遗产,女友和女儿谁能合法继承

2024-02-01

同居二十余年

“丈夫”突然离世

留下百万遗产

女友和女儿

谁能合法继承?

同居关系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口头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看本案

女友转走画家百万元遗产

黄山水是一位颇有名气的画家,他的画廊每年都能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在早年与前妻离婚后,他一直保持单身。自2000年起,他与女友杨洁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然而,在事业达到巅峰之际,黄山水于2022年11月因病突然离世,留下了价值数百万元的遗产,包括商品房、汽车和银行存款。由于黄山水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他的女儿黄小芹和他的年迈母亲成为了法定继承人。

考虑到杨洁敏与父亲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黄小芹不想因遗产问题产生矛盾,于是主动与杨洁敏达成书面协议,同意将父亲名下的汽车过户给她,并给予杨洁敏父亲名下房产价值的三分之一作为补偿,即二十万元。

然而,不久后黄小芹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在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天,杨洁敏利用黄山水的手机将其银行存款分多次转走,共计一百余万元。黄小芹找到杨洁敏要求返还这笔巨款,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黄小芹决定将杨洁敏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这一百余万元的不当得利。

这一事件引发了关于遗产、亲情和道德的深入思考。在处理遗产问题时,我们应该如何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公正?同时,对于那些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法律应如何进行制裁和惩处?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谁是真正的合法继承人

在原、被告双方关于黄山水遗产的争议中,核心问题是谁是合法继承人。

杨洁敏主张自己与黄山水虽然没有正式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形成了长达二十余年的公开、稳定的夫妻关系,本质上与事实婚姻无异。她认为自己与黄山水共同经营画廊,并照顾黄山水的生活起居直至其去世,因此应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她认为自己作为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当享有适当的遗产。

然而,黄小芹认为,由于父亲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其遗产应依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杨洁敏既不是父亲的配偶也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权继承遗产。她还指出,父亲突然病逝,不存在需要长期照顾的情况。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杨洁敏与黄山水之间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法院对杨洁敏关于自己扶养了黄山水以及共同经营画廊的主张不予认可。法院还指出,杨洁敏擅自转走黄山水的百余万元存款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返还给法定继承人。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处理遗产问题时,应当明确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和权利。同时,对于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法律应当予以制裁和惩处。

画廊是否属于共同经营

在经过一审判决后,杨洁敏表示不服,并选择上诉。她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给予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机会。在她的上诉理由中,虽然也涉及到了继承权的争夺,但重点却转向了请求二审法院认定画廊为杨洁敏与黄山水共同经营。

杨洁敏坚称,她与黄山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二十多年,期间共同经营画廊。她表示,画廊的经营收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因此案涉的银行存款并非黄山水个人财产,而是双方共同经营的成果。她认为,这些存款至少有一半应归她所有。

为了证明画廊是双方共同经营的,杨洁敏在二审庭审中提交了画廊管理协议的复印件、自己宣传画廊的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并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然而,这些证据并未能证明画廊是双方共同经营的。庭审中,出庭的证人只是杨洁敏的亲友,他们的证言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黄小芹则表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她强调,父亲经营的画廊并非与杨洁敏共同经营。双方只是普通的恋爱关系,而杨洁敏并没有经营画廊的能力。她最多是基于恋爱关系帮忙宣传画廊,协助父亲做一些事务性工作,这并不能构成共同经营。画廊的成功主要依赖于父亲的艺术水平和名气。

二审法院对杨洁敏提交的证据和证人证言不予采信。法院认为这些证据和证言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无法证明画廊是双方共同经营的。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已经生效,杨洁敏需要履行一审判决中规定的义务。

法院:同居关系中并不当然存在继承关系

首先,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事实婚姻。在我国,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关系。而同居关系则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因此,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事实婚姻。

其次,女友和女儿都有可能继承遗产,但要看“丈夫”是否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如果有,则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协议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通常情况下,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丈夫”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女友和女儿都有可能继承遗产,但具体继承比例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最后,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如果“丈夫”留下了口头遗嘱,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那么口头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业务联系:400 157 5589
    业务合作:13311552505
    电子邮箱:ipwma@q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10层1012室
    总法顾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何永萍律师
  • 分享
  • 私人财富管理师PWM
  • 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
Copyright © 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北京代表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苏州网站建设 京ICP备202203622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47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