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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订婚后分手了,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2024-02-18

"既然分手了,就把彩礼还给我吧。""彩礼是你自愿给的,为什么要还给你……"恋爱期间给的彩礼分手后能否要回?近日,宝坻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王某(男性)和李某(女性)通过他人的介绍相识。

到了2020年5月,他们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共同居住在李某租赁的房屋里。不过,王某也经常回到他的父母家住。

两年后的2022年4月,王某和李某按照当地的农村习俗进行了订婚仪式。在这个过程中,王某给予了李某11000元的订婚礼金。

然而,在2022年7月,当他们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因为彩礼的给付和购买车辆的问题产生了分歧。之后,又因为其他与婚礼相关的小事再次发生了矛盾。

最终,在2022年8月,他们结束了恋爱关系。之后,王某向宝坻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李某返还之前给予的11000元订婚礼金。

庭审现场

王某声称:

他与李某遵循了农村地区的婚约习俗,共同举行了订婚仪式。在此过程中,他给予了李某11000元的订婚礼金。但随后,双方在相处过程中因性格不合而决定分手,已无结婚的可能。因此,王某认为李某应当返还这笔礼金。

然而,李某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她不同意返还礼金。她表示,在恋爱期间,两人同居了两年,期间所有的房租和生活日用品都是由她支付的。王某所提到的订婚礼金,已经全部用于了同居期间的生活开销。

王某与李某虽然按照当地习俗进行了订婚,但并未正式进行结婚登记。现在,双方已经解除了婚约关系,王某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因此,本案被认定为婚约财产纠纷。

对于王某所支付的11000元订婚礼金,李某没有异议,法院对此予以确认。王某按照当地习俗给予礼金的目的,是希望与李某缔结婚姻关系。现在,由于双方已解除婚约,婚姻目的已无法实现,王某要求返还礼金。考虑到本地区的习俗、双方的交往及同居情况,以及发生矛盾的原因,法院酌情决定由李某返还王某礼金2000元。

关于“彩礼”的探讨:

彩礼,是一种源于传统习俗的金钱或财物交换,旨在达成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从一般生活常识来看,彩礼的给付带有明确的目的性。

在判断是否应返还彩礼时,我们主要依据的是当事人是否最终缔结了婚姻关系。

一方面,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并未缔结婚姻关系,那么按照常规,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另一方面,如果给付彩礼后双方已经结婚,那么原则上彩礼将不予返还。但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鉴于恋爱期间的情感投入和双方的付出难以量化,我们应结合双方的具体实际情况,妥善处理涉及彩礼的财产纠纷。这不仅对构建和谐社会关系具有积极意义,还能体现司法的温度与公正。

—相关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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