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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财富管理师|夫妻离婚想分俩娃26万元压岁钱?法院判了!

2024-02-23

春节假期刚过,一些父母会将孩子在过年时收到的压岁钱,开户存进银行。这些压岁钱应该归谁所有呢?如果父母离婚,这笔款项能否被分割?让我们通过一案例来了解!

基本案情

2007年,蔡某与王某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并于2012年和2014年先后迎来了他们的两个儿子,蔡某甲和蔡某乙。起初,这对夫妻的生活充满了和谐与幸福,彼此间的情感深厚。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在家庭问题上,特别是在孩子的教育方面,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分歧。这些分歧逐渐侵蚀了他们的感情,使得夫妻关系出现了裂痕。

2020年初,一场关于教育方式和观念的激烈争执爆发,导致王某带着蔡某甲和蔡某乙离开了与蔡某的共同住所。之后,王某和两个儿子一直与王某的父母同住。同年4月和7月,王某和蔡某曾先后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均被法院驳回。

在经过四百多天的分居生活后,蔡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分割。据了解,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是他们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总额达到了26万余元。

法院审理

经过案件的审理,法官认定蔡某与王某之间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因此,对于蔡某提出的离婚诉求,法官给予了支持。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法官判决蔡某与王某平分这些财产。然而,对于蔡某要求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请求,法官并未予以支持。

“上述存款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赠予晚辈的财产,依法应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法官解释道,蔡某和王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并没有权利擅自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官进一步指出,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压岁钱等亲属之间的赠与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因此,蔡某在本案中提出分割蔡某甲、蔡某乙名下存款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依法驳回了这一诉讼请求。

在宣判后,双方均未选择提起上诉,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的每一项基本权利都应得到法律全面且周延的保障。在本案中,蔡某甲、蔡某乙名下的存款,是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到的来自长辈的赠与,这应当被视为长辈对晚辈的财产性赠与。

尽管在接受这些赠与的时候,他们还未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从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的角度出发,即便是在他们未满八周岁、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阶段,监护人为他们作出的接受赠与的决定,也不能改变这些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本人的事实。

因此,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分割属于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只能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但其所有权依然归属于未成年人。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父母有时会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缺乏足够的重视,实践中,将未成年子女的“压岁钱”等财产据为己有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父母应当增强这方面的意识,以身作则,确保未成年人的各项权利,包括财产权,得到应有的保障。(本文中所提及的人物均为化名,以保护其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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