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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管理师|保险金信托三大模式,找到最佳财富管理方案

2025-01-16

其实,不论是离婚财产纠纷、还是债务隔离、财产传承,这些风险都是可以提前规避的。比如信托,就是将一笔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并指定受益人。信托公司可以根据委托人的意愿来管理、分配这笔财产,不受外界因素影响。

信托,一般可以分为家族信托和保险金信托。家族信托,大家就简单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就好,它门槛高,1000万起投。但保险金信托门槛低,大部分家庭都适用。今天重点给大家介绍目前主流的三种保险金信托模式,不同的人可以按需选择。

基本模式1.0

委托人(同时是保险的投保人)投保保险公司的特定保险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不变,但变更信托公司作为唯一的保险受益人

特点

  • 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信托。
  • 主要针对存量保单。
  • 便于统一管理和分配。
  • 弥补保险一次性给付的弊端。

优势

  • 解决了大额保险金一次性给付的风险,特别适合未成年受益人。
  • 便于统一管理多份保单,简化管理流程。

劣势

  • 仅改变受益人,未对投保人进行变更,风险隔离较弱。
  • 无法彻底避免保单继承、离婚分割等问题。

资产隔离2.0

委托人在保险公司已投保特定保险且仍有续期保费未交,然后指令受托人作为上述保单的投保人和唯一受益人,并将剩余保费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设立信托

受托人将缴纳续期保费,并享受和承担该保单投保人和保险受益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信托公司将按委托人在信托契约中的约定,管理运作保险公司赔付/给付的保险金,分阶段逐步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特点

  • 投保人和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
  • 主要针对新购保单。
  • 重点在于实现保单的隔离功能。

优势

  • 保单所有权转移至信托,实现风险彻底隔离。
  • 适应“生老病死”、“婚丧嫁娶”等自然人风险事件,避免保单继承、离婚分割等问题。

劣势

  • 需要客户在购买保单时即考虑信托安排,较为复杂。
  • 操作流程复杂,需与信托公司密切合作。

注意:企业主一定要做2.0模式,否则一旦碰到债务,保单可立马被执行。最优选择是做家族信托2.0模式

全方位托管3.0

这种模式需要委托人先设立信托,并一次性缴纳信托资金

信托设立之后,由信托公司以投保人身份为委托人或者其亲属等投保 (销售过程应直接与委托人/受保人进行), 然后再指定信托公司作为保单受益人

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契约规定运用缴纳信托资金和触发的保险金进行资产管理,并将收益按规定分配给信托受益人。

特点

  • 信托用信托财产直接投保,受益人也为信托。
  • 实现了保单所有权和受益权的全面信托化。

优势

  • 完全解决风险隔离问题,实现高度定制化的财富管理。
  • 具备极高的灵活性和安全性,适应多种财富传承需求。

劣势

  • 操作流程更为复杂,需要高度专业的信托公司支持。
  • 适合高净值客户,普通客户可能无法承担相关费用。

选择指南

保险金信托三种模式各有优劣,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来选择才是最合适的。保险金信托的创新,如3.0模式,打破了现有商业模式,将信托机构变成主要角色,为客户提供了更多选择和更强的保障。通过合理选择保险金信托模式,可以实现财富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传承,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保险金信托1.0模式适合那些已有多份存量保单,希望统一管理和灵活分配的客户。它的主要优势在于解决一次性给付问题,特别是针对未成年受益人的情况,但无法实现完全的资产隔离。

保险金信托2.0模式更适合新购保单的客户,特别是希望实现保单全面风险隔离的客户。通过将投保人和受益人均变更为信托,可以有效避免保单继承、离婚分割等风险。但这种模式较为复杂,需要客户在购买保单时即考虑信托安排。

保险金信托3.0模式适合高净值客户,其通过信托用信托财产直接投保,实现了保单所有权和受益权的全面信托化。它具备极高的灵活性和安全性,可以满足多种财富传承需求,但操作流程复杂,费用较高。

比如,某高净值家庭主要有传承需求,而债务风险较小,资产隔离需求不大,则选择保险金信托1.0版最为合适。如果家庭资产隔离需求较大,则选择保险金信托2.0版。如果客户已经在多个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保单,且没有预算继续购买大额保单,但需要信托个性化传承方案,那么选择保险金信托3.0版则最为适合。

来源:公众号“私人财富管理师PW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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