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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私人财富管理协会|香港保险在财富传承中的卓越优势

2025-05-19

在财富管理的领域中,“富不过三代” 似乎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魔咒。对于有钱人而言,在满足生存繁衍等基本需求后,财富传承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成为首要考量。

毕竟,相较于追求超额收益,守护财富根基,避免阶层滑落才是重中之重。有数据显示,70% 的家族企业未能传承至下一代,80% 无法传至第三代,仅有 3% 能延续到第四代仍在运营。

当然,也存在个别富人追求刺激的人生体验,但从普遍情况来看,如何将父辈辛苦打拼积累的财富顺利传承,是众多家庭面临的关键问题。

01、财富传承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子女难以复制创富技能

许多家族企业创始人历经数十年将企业发展壮大,然而子女却难以在短时间内复制这种创富能力。

例如,某知名药企创始人罗某花费 40 年将乡镇企业发展为上市公司,但其子却在不到 4 年的时间里,将家族公司控制权拱手让人。

对于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子女而言,缺乏财富积累的经验,难以驾驭巨额财富,守住财富已然是巨大挑战。

(二)遗产继承手续繁琐复杂

小周的父亲因车祸离世,留下一张存有 3000 万的银行卡。小周前往银行取款时,却遭遇繁琐的手续。

不仅要证明 “你爸是你爸”,还需开具 7 项证明,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祖辈的死亡证明、父母的离婚资料等。

由于小周父母离异,哥哥随母亲移居国外,小周甚至无法证明自己是唯一有权继承遗产的人,此事拖延长达 3 年。

即便小周最终取出这笔钱,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需在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3000 万很可能七零八落,难以集中发挥财富价值。

(三)独生子女也未必能全额继承房产

小丽作为父母的独生女儿,在父母去世后想将杭州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却发现房产并非全部归自己所有。

因为父亲去世时奶奶仍在世,奶奶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大伯、姑姑等亲属也有权继承相应份额,导致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法定继承关系下,房产继承的复杂性。

(四)财富因婚姻变动缩水

小明和小红均为富二代,婚后小明的公司资金流紧张,请求小红用陪嫁别墅抵押担保,并陆续向小红借钱。后小明经营不善借高利贷,负债入狱,小红无奈提出离婚。但小明对外所负债务,小红仍需承担,陪嫁的巨额财富也随之缩水。若在孩子婚前,父母为其购买大额年金险,可确保财富专属于孩子个人,即便婚姻出现变故,也能保障孩子衣食无忧。

02、香港保险:财富传承的理想选择

(一)构建 “风险 - 资产 - 传承” 防护网

有钱人配置香港保险,本质上是构建 “风险 - 资产 - 传承” 三位一体的防护网。

具体而言,通过保单的法律功能固化财富,使其免受外部风险冲击;利用保单的金融功能对冲不确定性,保障资产稳定.

借助保单的结构化架构设计,实现资产的代际控制与传承。

(二)低成本高效传承

保险在财富传承方面具有显著的成本优势。与传统财产继承需支付不菲的税费和公证费用不同,保险传承仅需通知受益人领取即可,不收取手续费。

例如,遗嘱继承权公证费用通常为遗产总资产额的 2%,且遗产税虽未正式出台,但继承成本高昂。

而保险可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及受益份额,大大降低遗嘱继承纠纷几率,确保财富精准流向指定对象。

(三)独特的第二持有人、第二受保人设定

香港保险在财富传承方面的独特优势在于第二持有人、第二受保人的设定。

以小健和小丽为例,小健为小丽投保,小健是保单持有人,小丽是受保人。

在小丽去世前,小健可将保单受保人更换为他们的小孩,即便小丽去世,保单依然生效,资金持续滚动增值。

同时,小健还可在小丽在世时设置第二受保人,小丽去世时,第二受保人自动成为第一受保人,保单持续存续。

待小健去世,保单自动传承给孩子。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一张保单的无限传承,避免因受保人死亡导致财富积累中断,确保财富稳定传递给后代。

与之对比,若不指定第二受保人,受保人身故后保单赔付即终止,无法实现财富的持续传承。

(四)隔离婚姻变动风险

香港保险能够有效隔离婚姻变动对财富的影响。高净值人群在资产传承过程中,常因子女婚姻变动导致资产被分割。

而选择香港保险,通过将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变更为直系亲属,可确保资产不属于下一代夫妻共同财产,减少财富流失风险,实现财富的安全传承。

创造财富或许一代人的努力就已足够,但守住、管理并传承财富,则需要几代人的持续付出。

香港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有力工具,不仅能实现财富的稳定传递,还能提升人们的财商、拓宽眼界与认知,打破 “富不过三代” 的魔咒,真正做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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