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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M持证人原创】民法典下的婚姻债务,夫妻需要共同背锅吗?

2021-07-23

1、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对第三人所负的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债务。

具体包括:夫妻因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或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1)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

(2)夫妻一方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婚前一方为结婚而借款,婚后另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原则上,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以个人名义进行的借款属于个人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

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婚前一方举债是为了结婚办酒席、购买家具、购买房产等,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同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有义务偿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

3、夫妻一方婚前借钱婚后花,另一方是否应还款?

夫妻个人婚前债务一般视为个人债务,债权人应直接向借款人要求偿还,另一方不用偿还。

如果债权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婚前借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

4、夫妻一方婚前向另一方借钱的,婚后是否需要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向另一方借钱,该行为如果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借款合同生效,债权债务关系依法产生。婚姻关系的缔结并不会影响债权债务关系的自动消灭,只要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消灭债权,那么借款合同就一直存续。

婚后或者离婚时一方主张另一方偿还借款的,另一方仍应依法偿还。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75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5、债务人是夫妻中的一方,债权人是否能告两个人?

第一,要判断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如果属于,则债权人可以告夫妻两人;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债权人告夫妻两人有可能得不到全部支持。实践中,债权人可以把夫妻两人都告到法院,大不了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而驳回对另一方配偶的诉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5条第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

6、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中所负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本身就不是合法债务,法律是不予支持的,那么第三人如果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更不会支持。

实践中,犯罪分子们越来越狡猾,经常发生在“赌博产业链”的中间环节引入小额贷款公司为赌博者提供贷款用于“生活所需”的情形,赌博者通常被带离赌博场所、带到贷款公司、在威逼利诱下签署“借款合同”,形式上做的合法合理,因此这种债务常常难以与“赌博债务”挂钩,导致被认定为合法债务。配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会提供担保或者补签字,继而变为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以上情况,可以打开手机悄悄的录音,固定“被胁迫”及“赌债”的证据。

【法条链接】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第2款: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婚内约定夫妻财产和债务实行AA制,就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负责了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和债务实行AA归各自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第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债务AA制,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一方对债权人知道其夫妻之间的财产AA制负有举证责任,如果夫妻一方无法证明债权人知道其夫妻之间的约定,则夫妻两人均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当债权人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便婚内约定夫妻财产实行AA制,另一半仍需承担夫妻共同债务。

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夫或妻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5条第2、3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7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8、夫妻离婚后,是否需要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离婚时,夫妻双方一般都会对共同债务的分担进行处置,但债务本身并未消除,共同债务依然存在。因此不论双方在离婚时对债务的分担如何约定,夫妻双方对债权人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夫妻离婚后,即使夫妻之间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则债权人依然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也负有清偿责任。当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判文书中债务的分担比例对另一方进行追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8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是否应当对婚内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任意一方对该笔债务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不会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直接消减一半的份额。

因此当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仍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法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6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10、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能否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怎样执行?

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另一方不能列为被执行人,但是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但需及时通知夫妻另一方。

在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后,不负债务的一方为保护其所有的相应份额,作为财产共同共有人可以有两种救济途径:

第一,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债权人同意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法院按照分割方案进行后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

第二,提起析产诉讼,确定份额后再继续执行措施。

司法实践中,(2017)最高法民申3819号判决书中写道:不负债务的一方在没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分割的情况下,不能仅基于共有人身份排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条链接】
《最高法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8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12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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